安庆市育儿补贴相关信息如下:
1. 补贴对象:
申请育儿补贴需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申请时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新生子女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籍出生登记地在安庆市。
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抱养的子女、已死亡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均不计入子女数。
2. 补贴标准:
夫妻双方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3. 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在子女入户一年内申请育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方案》印发之前新出生婴儿家庭符合条件的,申请时限为《方案》印发之日起一年内。
4. 申报程序:
夫妻双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申请时夫妻已经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共同依法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符合条件的家庭,到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一次性育儿补贴申请表》,由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复核,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审核确认。
5. 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
夫妻双方均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由夫妻双方单位各发一半;如一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由该单位全额发放,所需资金由单位自筹解决;其他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并指定相关部门发放。育儿补贴原则上自申请受理后三个月内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