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申请时夫妻已经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共同依法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二)符合条件的家庭,到子女户口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一次性育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由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复核,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确认。(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审核确认。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申请人生育情况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