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本小区是2019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八)通知所有业主进行交付使用,距今已有10月有余,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如下: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有出卖人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询问开发商销售人员说是已经报送给房产局,并解释房产局有规定一批一批审核通过。对此我有疑问。如果是开发商按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房产局将近8个月都没有办理好房屋产权证,那我们的房产局办事效率也太低了吧。请政府敦促房产局加快办理。
回复单位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答内容: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河分中心核实,您反映的龙御湾您的不动产证办证问题,开发商目前还没有将您户办证材料送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河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河分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未办证的业主及时送交办证材料,对于批量受理材料齐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河分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即可办结,开发企业领取后即可通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