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刚从外地来长沙工作的,得知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管理变更: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倍计算,想要咨询的是:这个账户余额是否包含因工作变迁将外地公积金转存的?还是仅只是在本中心缴存的?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关于贯彻长金管委〔2018〕8号文件实施细则》(长金管发〔2019〕1号)规定,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至本中心的异地缴存金额可以计入职工账户余额计算可贷额度。 若您还有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