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信市长信箱,表明自己是长沙的个体户,在长沙做生意多年的“老长沙”,然而却没有购房资格。
现已得到官方回复,24个月的工资流水可以由24个月的营业执照代替!
市长信箱网址如下:
http://wlwz.changsha.gov.cn/webapp/cs/email/viewPublic.jsp?id=218100&cxm=
(如果您有什么建议,投诉,咨询,也可以致信市长信箱)
具体咨询,以及解答内容:如下!
回复
此举表明,房产政策更加关注刚需的购房需求,房产政策也有微调!
附(购房政策):
1,限购升级。
①长沙户籍已有2套,不能买;
②长沙单身或者非长沙户籍家庭已有一套,不能买;
③长沙户籍已有1套,产权满四年才能买;
④新落户长沙,需稳定就业一年,社保或者个税缴满24个月,才能买一套;
⑤父母随迁子女的,需满2年才能单独家庭购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房;在校大学生生不得在限购区购房;
⑥离婚后2年内买房,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评估限购;
⑦暂停企业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