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市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名下首套房商业贷款时,是否要求还贷时间满一年及以上?2、以偿还商业贷款方式提取后,是否影响后期将此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还有哪些要求?
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方可申请,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 按照现行贷款政策,同一套房已办理过还贷提取业务的,不影响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但是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办理过还贷提取的,不可申请办理贷款。 若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即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二是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如果所购房产已经预告抵押给了商业银行且未出产权证,则无法使用本套房产进行抵押,只能使用其他房产进行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本套房)未出产权证,使用他套房抵押的情况,无需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放款时由我中心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已出产权证,使用本套房抵押的情况,则须办理商业贷款提前结清,解除抵押后,方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发〔2017〕10号 )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金管委〔2018〕8号)规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借款人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个贷率、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您办理过提取后,账户余额减少,可贷额也会随之减少。建议您慎重考虑个人公积金的使用计划,避免届时无法办理贷款业务。 若以后您还有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