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长沙户籍,丈夫武汉户籍。儿子于2019年1月在长沙出生,武汉户口,但未在武汉购买医保。现在想在长沙购买医保,咨询伍家岭街道社区办事处,需提供新生儿的居住证。去派出所办理居住证,被告知居住满6个月,且有身份证方能办理,请问新生儿如何居住满6个月?这个医保到底应如何办理?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长政办发〔2017〕23号文第三章第十一条: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李女士其想给其小孩购买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其小孩非长沙市本地户口,未取得居住证的情况下,是无法在长沙购买城乡居民医保的。告知李女士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异地安置的政策,看能否在武汉参保,在长沙住院享受报销待遇。 已将政策和建议告知李女士,李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