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9年6月份通过本科高校人才落户至长沙 户口卡上并没有注明是人才落户,是否是2019年已经没有人才落户政策? 但是我在购房资格明细上面查询到 通过公安局,人社局出具证明可以购首套房,我是否具备刚需购房资格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好!详细为您解释一下,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1,市外户籍或新落户未满一年的购房的可凭借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购房。 2,新落户长沙满一年但不足两年的须凭连续12个月的社保或者个税购房。 3,落户长沙满2年的可凭本地户籍购房。 另已通过人才新政方式落户(户口簿注明“人才新政”字样)我市的在正常缴纳满一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即可申购首套商品住房。望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