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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不在长沙,分公司在长沙,社保交在注册地,如何有购房资格

2019-10-15 17:57:08    来源:长沙365热线    编辑:胡可

您好,我在长沙已工作三年,本科学历。公司注册地是湖南邵阳,分公司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新长海数码中心,有三年的长沙薪金流水发放记录和三年的邵阳社保。现需要买房,但是没有2年的居住证,也没有长沙的社保。想请问这样的特殊情况,政府是否能有特事特办渠道。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好!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如您不满足以上条件,则不具备购房资格。我中心作为市政府限购政策执行部门,对于限购政策只能严格执行,精准落实。望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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