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一位蓝光雍锦半岛的普通用户。现在发现有如下问题,希望帮忙解决。 1、物业费没有备案,强行写入合同;想了解下蓝光物业费完全不合理,高于长沙90%的楼盘,公认好的物业万科也不会收这么多2、同一楼盘,相近开盘,有的铝合金门窗,有的塑钢门窗3、现场反坎高度,高于合同提及的反坎高度;部分楼栋未提及反坎高度,认为有意隐瞒。影响视线与采光,大家购买那,很大一部分是为了景观效果涉及虚假宣传3、宣传高端系,按照高端系收了钱,但实际做成的是普通;如外墙涂料,业主现场参观,确定是用的目前市场最低端的普通涂料,而非沙盘上的真石漆且找置业前期问过是真石漆4、样板间反坎20公分不到,实际房屋都超过了这个标准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市民您好:收到投诉后,监督站工作人员与开发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经现场查勘。 1、查阅设计施工图,现场验收标准门窗是按设计用塑钢材质。2、小区墙也按设计要求用的涂料。3、阳台高度设计为500mm(反坎)+700mm栏杆。3、小区顶楼外墙裂缝已要求建设单位查明原因,在竣工验收前处理完毕。 4、以上(1、2)问题在业主与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时已明确告知了业主。满意度:不予评价2019-10-14 16:04:31湖南湘江新区市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岳麓区市监局已受理并阅办,关于你来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局洋湖市监所执法人员核查,有关情况如下:一、小区物业收费依据物业服务内容和等级来确定,该小区物业公司目前就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已向物价部门申报,最终收费价格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为准。二、暂无充分证据和理由证明蓝光雍锦半岛存在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理由如下:1、该楼盘宣传的“高端住宅”、“高端项目”、“高端改善产品”等“高端”宣传用语为模糊概念,无具体标准来衡量;2、该楼盘沙盘及样板间醒目处均有提示“外墙为涂料”,且购房合同中约定外墙装修标准为涂料;3、该楼盘在样板间醒目位置有“本装修体验馆为要约邀请,买卖双方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非交付标准”等说明,在样板间反坎处有醒目提示“非交付标准”;4、购房合同中双方有如下约定“出卖人沙盘和模型等资料仅作为参考,不作交房标准,房屋的交付标准以合同和附件约定为准”。 以上是我单位对你来信的回复,如果你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31-88169821),感谢你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附件2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