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本人户籍岳阳市,2012年至今一直就职于岳阳一家公司,由公司缴纳岳阳市医保、养老等四险。在此期间本人在2015年至2019年4月还任职于长沙一家公司也由公司缴纳了长沙市职工医保、社保等四险。现状:长沙市医保与养老保险在2019年4月暂停缴纳;岳阳市医保与养老还在续缴中。咨询问题1、解除岳阳的劳务关系后,准备把社保、医保关系转移至长沙合并一处继续缴纳,请问怎么办理相关手续。2、合并后能不能累计算缴费年限。如果不能累计,能否退个人部分的缴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好,征缴中心答复: 您好,“医疗转移流程”:(1)转出地工作人员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由参保人员提交给接收地经办机构;(2)接收地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经办机构;(3)转出地工作人员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打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至接收地经办机构。 目前省内养老转移可通过电子平台办理:在确认转出地社保账户已停保且无欠费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即可,后续流程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 如省内养老转移网上电子平台报错,仍可通过纸质流程办理转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转入地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交由参保人员自行提交至转出地经办机构;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交由参保人员自行提交至转入地经办机构。 您好,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