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有关文件中提及,申请安家补贴的条件要求2018年6月6日以后首次在青岛就业或创业,同时购买商品房的人群。本人为2018年6月份以后应届毕业生,并首次来青就业,但鉴于现实情况,因之前就已考虑回青工作,且2017年末房价上涨明显,所以同届毕业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已在毕业之前提前买房,当然也是倾尽家中积蓄,并同样背负着高额贷款,单因提前半年多买房这一点就无法领取安家费实在不是特别公平。因此,本人建议在一次性安家费申领条件中取消对购买首套房时间的限制或将时间适当提前。谢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落实,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时间的界定是依据2018年6月6日发布的《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确定,在此时间之前已在青岛就业或创业并购房的研究生不在一次性安家费发放范围内,希望您对政策能够给予理解,同时您也可以关注一下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政策。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的电话,均无人接听。如您有其他疑问,也可拨打电话6671185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