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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房买卖与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2019-06-19 23:05:31    来源:青岛365热线    编辑:胡可

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本村农村村民享有农村宅基地。

2.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3.过户需要土地证书、买方户口本、身份证,卖方夫妻户口本(或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税票,申请,权籍调查表及相邻宗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村庄同意转移证明。

4.现可以到通济国土资源所办理。

5.具体流程:资格审查—权籍调查—提供相关材料—现场查看—公告—现场签字拍照—材料齐全无误后转至大厅—领证。

6.办公电话:8906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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