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单位上个月解除劳动合同 ,并注销我在单位的二级建造师,本人此后不慎遗失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是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继续教育手册等资料,去青岛行政服务大厅3楼服务窗口问说那边不能受理证书的补办等业务,请问应该去咱们青岛哪个相关部门进行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咨询电话是多少。
您好,2019年6月27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经了解,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丢失,咨询如何补办。就此问题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按照省住建厅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资格证书由管理系统自动获取,申请人可不提供”的规定,资格证书可不需补办;如需补办应提交《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省住建厅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