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看2019年7月5日,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一项新通知,我对其中有些疑惑:
1.是否取消了贷款最高额度限制了?只与余额有关?
2.购买二手房用公积金的政策是什么?
您好,来信收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账户余额、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主要依据以下条件: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您可查看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zfgjj.qingdao.gov.cn/)首页-便民指引-贷款-贷款申请办理指南,查看“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