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契税税率有何不同,近几年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税率有变化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建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该文件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自2016年2月22日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契税税率适用政策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