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西海岸购房资格的问题需要咨询一下。目前西海岸对非青岛市户口的还有没有限购要求?我在胶南缴纳社保,但是在19年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用,一直显示欠费,单位说因为去年业绩不好一直没有缴纳,最近将补上,这样对购房有没有影响,是否可以补缴,补缴后是否满足购房资格?
您好,来信收悉,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进行了落实,一直贯彻落实《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18〕99号)要求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能够提供从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2017年3月15日接到《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以来,所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均未设终止日期,但此证明只可网签一套房屋,不可重复使用,您在18年内办理的购房资格证明在本购房区域内未使用的情况下一直有效。有关于银行贷款使用的住房情况证明具体有效日期请咨询贷款银行,可在自助查询机随时自助办理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