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人才公寓配售对学历有何要求,具体有何加分项目?例如在高新区工作年限、个人交收数额、社保年限等
经青岛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落实,您好,来信收悉。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规定:“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青岛全职工作且在青岛市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的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以及在我市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标准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全市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分配对象范围、资格条件、排序规则开展分配工作,区市和各自建人才住房单位不能单独划定或提高申请条件。”如有疑问,欢迎拨打68013331咨询。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