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长沙户口(人才新政落户未满两年),单位缴纳的是省直社保,2018年落户至长沙,近期购房后在网签过程中遇到问题,网签中心说我没有购买新房的资格,只能购买二手房,想请问长沙购房资格中购买二手房及新房的区别在什么地方,相关规定和文件出处在哪里?还有我不能购买新房的原由和法规禁止的相关条款是什么?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您好!详细为您解释一下,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1,市外户籍或新落户未满一年的购房的可凭借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购房。 2,新落户长沙满一年但不足两年的须凭连续12个月的社保或者个税购房。 3,落户长沙满2年的可凭本地户籍购房。 其中缴纳省社保的要求工作地、工作单位属地及社保缴存地均在长沙市域。望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