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本人情况:2018年11月份转入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派出所集体户口,为稳定就业转入;原籍是湖南益阳市;女方现在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益阳;咨询:1、我们是否符合在长沙结婚登记的条件?2、若符合,办理结婚登记除户口登记卡以外,是否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望回复,谢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芙蓉区民政局回复:办理结婚登记须知: 1、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户口所在地是芙蓉区辖区内; 2、男方必须年满22周岁,女方必须年满20周岁且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结婚登记请带好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且有磁,户口薄包含首页和自己页。 7、3张大2寸的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男女双方必须能够亲自签名并同时按指纹。 9、上述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无法登记。 参照第1条王先生是芙蓉区的集体户口登记卡,准备好上述资料王先生符合在长沙市芙蓉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不需要再准备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