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18年底毕业在长沙就职,去年五月份办理了落户,现在户口为公司集体户口,今年一月份离职准备参加公考,公司说户口保留到五月份,如果到时候公司不给保留户口了,我的户口会怎么处理?还有就是离职之后办理灵活就业社保,是否会影响到后面的买房资格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您好!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其中落户已满1年未满2年的可凭12个月社保(近15个月中有12个月正常缴纳)申请购房。望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