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天汇的地下车位有一部分为非人防车位,请问作为购买人能不能办理产权?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019年10月,自然资源部曾就关于地下车位登记问题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关于城镇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确权登记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该意见尚未发布实施。您可以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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