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吴中区名下房子一套,通过江苏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我已办理园区公积金摊还,现计划将妻子的吴中区公积金也办理房贷摊还业务,请问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摊还的地址在哪里?
您好!您购买住房申请江苏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妻子可以以“委托提取”方式还贷提取公积金。请您妻子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江苏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等)。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 请点击以下链接查阅办理网点http://www.gjj.suzhou.gov.cn/szgjj/slwd/0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