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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住房提取公积金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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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购买住房,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可以以“委托提取”方式还贷提取。 一、购房提取: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购买二手房的: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二)、购买新建住房:凭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部分或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即可提取。 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本人名下苏州地区的I类银行借记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购房职工以外,其配偶、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仅指购买住房职工的父母、子女[含配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及户口本。 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再扣除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委托提取: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注: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